关于做好学校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9浏览:181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国内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教育部、安徽省和合肥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护意识

1.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皖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经所在单位批准。

2.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可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一对一”的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异常情况要进行规范处置并及时报告。

4.所有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得擅自返校。

5.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举措

6.各单位要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分级分类防控和科学精准防控要求,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暑期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7.严格校园假期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校,严格落实进校审批、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师生员工进入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测温通行。

8.原则上不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前期已发布通知确定暑期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培训等,原则上应延期举办。确需在暑期举办的大型活动、培训等,应采用线上方式举办。如确需采用线下方式举办的,须经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9.各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外出行动轨迹。

10.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动态修订防控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暑期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管理,科学谋划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涉疫情地区师生的关心关注和心理疏导。

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最现实检验,作为“我为师生办实事”的最直接举措,全力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织密织牢暑期疫情防控网。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